新專利法第22條「因於刊物發表者」之優惠期事由初探 探討緣由我國專利法關於專利要件之規定,係規定於現行專利法(92年版)第22條。其中,第1項關於新穎性之規定,係排除所請專利申請前已見於刊物或已公開使用、或申請前已為公眾所知悉之發明。而就前述申請前之情事, 如在其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專利申請,並符合以下事由 (閱讀全文…) Read More
美國新發明專利法案簡介(一) 美國發明法案(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 HR 1249)(簡稱AIA)於2011年9月16日由美國總統簽署,此係美國自1952年來最大的專利法修正案。該法中之修訂或新增條款依不同條款而其生效日亦不同。茲簡介如下: (閱讀全文…) Read More
102年1月1日將實施之新專利規費 智慧財產局經檢討現行專利規費,基於使用者付費和為建立合理收費機制,已研訂調整部分專利規費和增訂相關申請費。修正後之專利規費將配合新專利法自102年1月1日施行。茲整理修正要點如下: (閱讀全文…) Read More
修法後之發明或新型專利說明書 按申請人申請專利時必須將申請專利之技術內容記載於說明書,惟對於專利說明書之記載內容和格式等,各國以往皆有不同要求。然而隨著全球化趨勢和各國專利制度之調和,美國、日本和歐洲之三邊專利局於2007年11月達成協議推行共同申請格式 (Common Application Format, (閱讀全文…) Read More
修法後之專利領證和年費 按我國現行專利法,核准審定書送達後三個月內需繳納證書費和第一年年費始予公告並發給專利證書,第二年及以後之專利年費皆需每年於屆期前繳納。將於102年1月1日施行之新修正專利法,對於專利申請案核准後請領證書和後續年費之逾期繳納費等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閱讀全文…)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