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車輛智慧座艙相關專利概況

世界車輛智慧座艙相關專利概況

在5G行動通信技術的推動下,其應用範圍已不限於智慧手機,當前車用顯示板的功能也越來越智慧化,除了將手動操作按鍵改為語音控制,更轉向個人化的使用者介面。近年來隨著車聯網、電動車和人工智能的發展,某些手機晶片大廠開始著重汽車晶片的車輛智慧座艙,而帶動週邊設備產業。由於智慧座艙技術越來越成熟,逐漸成為汽車銷售賣點之一,世界重要汽車生產國已將智慧座艙納入專利佈局。由於汽車市場龐大,智慧座艙的現有技術和創新研發與專利申請趨勢值得關注。

依台灣智慧財產局對車輛智慧座艙專利的研究報告,利用全球專利檢索2004~2022年的公告/公開案件,智慧座艙專利可從視覺、聽覺、娛樂體驗、智能互動的四類技術來解析:

1)視覺技術以抬頭顯示(Head-Up Display,簡稱HUD)的專利為主,其技術領域涵蓋TFT-LCD (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DLP (Digital Light Processing,數位光處理)、LCOS (Liquid Crystal on Silicon,液晶覆矽,也稱矽基液晶或單晶矽反射式液晶)、MEMS (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s,微機電系統)、自由曲面鏡面、擋風玻璃等;

2)聽覺技術主要與語音互動(自然語言的分析與識別、語言資料轉化處理)和聲學輸入輸出及聲學環境相關;

3)娛樂體驗技術指後座娛樂(乘客娛樂性體驗與乘坐過程體驗)及沉浸體驗(車內虛擬環境與行車外部現實環境之結合和互動);及

4)智能互動技術主要為駕駛輔助系統(先進系統ADAS、車輛身分驗證、影像與後視鏡組件、控制模組、智慧停車系統等)、睡眠疲勞偵測(駕駛身份驗證、警報系統、感測器等)、乘員監測(生命體徵、座椅偵測、頭部辨識和姿態檢測等)、電動車里程焦慮(路徑選擇、里程估計、增程器與方法、V2V電力交易、電池模組設計)。

智慧座艙專利在各別國家(地區)的申請件數如下:

不予專利之事由說明建議
不符發明之定義缺特定技術內容、僅單純利用電腦以數學方法解決商業問題、非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創作應記載創新技術所應用之領域和達成的功效
說明書未明確且充分揭露未揭露技術細節、無法理解如何達成所述功能說明書應充分揭露使具通常知識者能據以實現發明所預期的功效
請求項不明確語意不清楚、未載明必要技術特徵如僅提出申復說明,較難克服,可藉由修正將原本僅記載於說明書中的技術特徵界定於請求項
不具新穎性或進步性申請前已見於刊物、公開實施、為公眾所知悉對於所屬技術領域具有通常知識者依先前技術能輕易完成者依審定態樣百分比,10%逾限未復而逕予核駁,25%申復修正仍被核駁,65%申復修正後核准。按專利三大要件之審查順序,因產業利用性(指在產業上能被製造或使用)被核駁案件較少,故若能克服新穎性(所請發明與先前技術有差異)和進步性(所請發明與先前技術無大差異,但具有顯著功效),通常就會核准
其他不符記載方式、專利標的、發明單一性可藉由修正來克服

雖然智慧座艙的專利大致分成上述四大技術,其中視覺和聽覺技術主要為硬體應用,娛樂體驗及智能互動技術為軟體應用,但很多發明案係複合型技術的整合。由於智慧座艙專利常結合不同技術,在專利申請時需注意結合後之各技術特徵應達成相互作用功能,而非單純僅係結合前各別作用之總合。依智慧局編列的電腦軟體相關發明審查基準,為實現發明的軟硬體資源協同運作,專利說明書應具體描述資料輸入和輸出的處理步驟或手段,而非僅記載資訊處理之目的或結果。

整體而言,中國大陸、美國、日本、歐洲、韓國在智慧座艙專利申請領先各國。按目前車用顯示面板供應廠商集中在日本、韓國和台灣,而台灣廠商於智慧座艙專利也以上述HUD視覺技術為主。台灣雖然非汽車生產國,但具有半導體晶片及車用零組件等相關製造和統合能力,藉由現有相當完善的產業鏈,在全球汽車市場仍能扮演軟硬體各類產品供應鏈。

世界車輛智慧座艙相關專利概況
世界車輛智慧座艙相關專利概況